您现在的位置:文章正文
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图

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图

来源:学生处     作者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     日期:2016-02-03     阅读次数:

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图
序号 主要程序 具体负责 所需提供材料 详细步骤 备注
1 学生申请 申请参加认定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、认定书面申请 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认定书面申请  
2 填写认定材料 申请参加认定学生 认定材料一套 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 
3 学生自评及教师评定 学生本人、辅导员、教师代表 认定材料中“个人自评及教师评定”表 学生填写认定材料中“个人自评及教师评定”部分,教师对学生填写的内容与学生实际困难符合程度进行评定,得出教师评定分值  
4 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评定工作委员会 认定材料中“班级民主评议表” 班级对申请参加认定学生填写的认定材料中“班级民主评议表”进行评议,得出评议分值  
5 年级(或专业)民主评议 年级(或专业)认定小组 认定材料中“个人自评及教师评定”表及“班级民主评议”表 年级(或专业)认定小组对申请认定学生进行民主评议,评议中着重参考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信息、学生认定材料中“个人自评及教师评定”表、“班级民主评议”表  
6 学院“认定工作组”审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 初步分档名单 学院“认定工作组”对确定的分档名单进行审核  
7 学院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组 初步分档名单 在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 
8 名单报送 年级(或专业)认定评议小组 公示名单 学院公示无误后,年级(或专业)认定评议小组将公示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
9 学校终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院上报的公示后的名单 对学院上报的分档名单进行汇总并审核  
10 学校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核后的分档名单 对学院上报的审核无误的名单进行全校范围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